(上海) 电话|微信: 152-2175-9315
Q Q客服: 2215501312
(青岛) 电话|微信: 137-9194-1216
Q Q客服: 1263118282
(北京) 电话|微信: 136-8120-0268
Q Q客服: 2970890153
(杭州) 电话|微信: 158-6716-8335
Q Q客服: 2668763939
(西安) 电话|微信: 139-0928-9277
Q Q客服: 3568192523
(深圳) 电话|微信: 130-7782-9315
Q Q客服: 574472821
为什么说采用国推自愿产品认证制度是建立和实施城轨产品认证制度的最佳选择?
文章录入:北京华道众合 文章来源:北京华道众合 添加时间:2019/5/31
(一)城轨产品现阶段不宜直接列入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根据《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现行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国家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要求,而目前城轨领域的强制性标准覆盖程度仍在完善中,尚不具备直接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和立法资源。
(二)一般自愿性产品认证无法实现保障产品质量、引领装备创新发展的目标。认证机构自行开展的一般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因认证方式、标准等无法统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区域性,无法满足城轨交通这一国家级高端制造业对产品质量的严苛要求,且难以实现引导产品互联互通、国际互认、助力中国城轨走向世界的愿景。因此,无法达成国家相关部委组织推动这一制度的初衷。
(三)国推认证制度是城轨认证的最佳选择。只有建立城轨国推自愿产品认证制度,由国家部委、行业协会或社会相关方对认证活动给予相应支持,统筹协调,才能引导行业积极践行城轨装备重大战略,才能保证城轨运营安全水平提升,才能体现城轨行业的公共属性,才能支持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四)实践表明,我国已经建立的国推认证制度实施效果良好,切实起到了规范和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我国已经建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节能低碳产品、铁路产品、光伏产品等国推认证制度,均按统一的认证目录、标准、规则、标准执行,认证制度清晰、监督保障有力,使认证的积极作用很快体现在相关行业的生产实践中。这些国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都为城轨行业实施认证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基础。
【返回 】